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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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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节 国困民穷(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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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门考虑再三,除了其最为渴求的红夷大炮之外,大约也只有铠甲才能真正打动皇太极卖肾了。

明人笔记称沈阳城外后金的铁匠铺绵延数里,都是为军队制造铠甲武器的,铠甲都要经过箭射测试,只要穿透就杀掉制造的工匠。虽然元老们认为这事是否具有普遍意义持怀疑态度,但是后金对武器制造质量要求很严却是事实。

显然,元老院控制下的工业体系虽然按照现代甚至近代标准来说属于原始,但是在17世纪则具有无可比拟的质量和成本优势。制造出比满清的铠甲防护性更好、更轻便、成本更低的铠甲不成问题。

大致来说,元老院准备出口的铠甲是一种冲压工艺制造的板甲,有活动关节。这种铠甲在古代社会就能制造,但是受限于材料性能和加工手段,需要熟练工匠花费大量的工时制造,因而成本高昂,装备的范围有限。

元老院的工业体系在材料和生产上都具有优势。连续冲压技术可以批量化标准化的制造各个部分的甲片,再配合简单的手工装配即可大量制造成品。而且钢材质量的提升,使得甲片本身毋须过于厚重,铠甲更为轻便。而防护性能却好于目前所有的明清双方装备的各种铠甲。

武器贸易自古以来就是一本万利的黑心买卖,元老院一直想当17世纪的军火商,当初就考虑过出口火炮厂给李洛由。后来在元老院中一部分人“不当输出生产力和技术”的质疑下被扼杀了,于是武器出口就只限成品了,而且必须是具有代差的成品。

标准长矛、砍刀、半身板甲南洋式火帽滑膛枪都是这一指导思想下的产物。至于滑膛炮。目前争议较大,暂时还没有列入可出口的名录。

原本元老院企图利用李洛由这个白手套,但是长期的观察使得对外情报局得出了这么个结论:此人虽然和满清做走私生意,赚了不少昧心钱,但是卖军火这种事情他是决计不肯做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情和底线。李洛由大约就是那种人。虽然他为满清走私货物本质也是在资敌,但是他必须有可以聊以自慰的东西,否则就很难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李洛由的不合作。使得元老院只能派黄骅亲自上阵了。

黄骅的任务十分危险,危险到有许多元老质疑他去了还能不能回来,与后金的贸易有没有必要派一位元老去冒如此大的风险。但是黄骅本人在听证会上再三表示。这是他个人的愿望,他愿意去冒这个险,即使送命也在所不惜。

“再者,两国交兵尚且不斩来使。我是带去他们急需商品的商人。他们为什么要杀我?”黄骅信心满满。

虽说如此,但是对外情报局对他的第一次任务依然很不放心。对外情报局曾经考虑过他单纯以“商人”的面貌自行带商团前往沈阳。但是考虑到后金中的满洲官员大多出身粗鄙,以凶暴蛮横自豪,而且因为过去日子过得太苦,个个都十分贪婪。历史上朝鲜世子在沈阳当人质的时候,不断遭到满洲官员和手下包衣的勒索,让李朝苦不堪言。满清使团和商团每次到朝鲜互市,其途中作为和土匪无异。以至于李朝不得不免除沿路经过的安州五城的赋税作为对当地官民的补偿――要不是有皇太极这个颇有眼光的统治者多少还有所约束,那真是什么无底线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纵然皇太极等满清高层能够意识到黄骅的重要性。粗鄙的中下层官员贵族贪图财货而贸然杀害抢劫商团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因而最终决定还是要采用“公对公”的模式来进行贸易,而不是直接送一支商团过去。

自从新春以来,皇太极就一直留在盛京处理政务。没有去行围――打猎对于满清政权来说不仅仅是上层的消遣,或者更伟光正的“教练军士”,也是重要的国家经济收入。围猎中获得的大量肉食和毛皮对后金来说是不可缺少的。

他是1592年生人,此时正值中年,虽然已经开始发胖,但是身材健壮,精力十分健旺,满面红光,双目有神。他的事业正在步入兴旺发达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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